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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政府法令規定凡外籍學生來台就學者,擁有居留證後並在臺居留滿六個月,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,連續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六個月後,需在其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區公所辦理參加全民健保,每個月須繳交NT$826。
另外,外籍人士可依附於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,請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,以眷屬身分補辦理投保。
全民健康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,凡符合投保條件的民眾均應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若不依規定參加保險,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,並追溯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;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,暫不予保險給付。上述罰鍰,經書面通知限期繳納,屆期仍未繳納者,移送強制執行。
(全民健保局:http://www.nhi.gov.tw/)
第一次加保之外國留學生,於取得居留證滿6個月後,攜帶2吋照片一張、居留證正本和正、反面影本以及連續在台居住六個月證明文件-"外國人居留證明"(向移民署申請),至經國學校=》經國樓=》國際部輔導組D304,辦理加保手續。
如你是要轉入德育護理健康學院投保,請向原單位申請轉出證明單並攜帶居留證正本和正、反面影本至國際部輔導組D304辦理加保手續。
依附學校投保外籍學生,第1學期需繳交當年9月至次年2月的健保費用,第2學期繳交3月至8月的健保費用(每月NTD826健保費*6個月=NTD4,956)。
因畢業、休學、退學等情形將離境者,請至國際部輔導組D304申請辦理退保與退費手續。
因畢業將留台工作之同學或轉學,請國際部輔導組申請辦理健保轉出手續。
外國留學生於加保後,將會取得「健保卡」。同學們可憑「健保卡」及居留證至各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,惟仍須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醫療費用。
A: 持居留簽證之入境日起算加6個月才符合投保健保資格(連續居住達6個月,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6個月),如非持居留簽證,以其在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算。 由於每位學生入出境臺灣的時間不同,所以拿到健保卡的時間也會不一樣。
A: 由於僑生與港澳生來臺就學的法源依據不同
範例:持外僑居留證之僑生,108年9月1日入境
A:
範例:
第一次入境日:108年9月3日
第一次出境日:108年11月15日
第二次入境日:108年11月29日
第二次出境日:109年1月13日
第三次入境日:109年2月12日
第三次出境日:109年7月1日
※第一次入境且未出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: (108年9月3日)+6個月=109年3月3日。
※第二次入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: (108年9月3日)+6個月=109年3月3日+出境14天=109年3月17日。
※第三次入境之符合投保資格日: (108年11月29日)+6個月=109年5月29日+出境30天=109年6月28日。
範例:
第一次入境日:108年8月20日
第一次出境日:109年1月17日
第二次入境日:109年3月1日(出境44天)
第二次出境日:109年7月20日
第三次入境日:109年8月15日
※符合投保資格日: (109年3月1日)+6個月=(109年9月1日)+出境26天=109年9月27日。
A: 每學期本校會先預收6個月的健保費(大一預收5個月),如學期間學生因休學、退學、畢業、工讀等健保沒在學校加保,溢繳的保費僑陸組將統一學期末結束e-mail通知退費。
A:
A: 僑保共計6個月
A:
A: 本校另有投保學生團體保險,相關理賠資訊請參考課指組。
A: 畢業僑生健保最遲 2月1日(上學期)或8月1日(下學期)從本校轉出。留臺僑生健保由工作單位投保;無工作者,請持居留證(身分證)至居留證住址(戶籍)所在地之鄉(鎮.市.區)公所,或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。
如果資料變更或遺失,須換發健保IC卡者,請攜帶2吋照片一張至郵局或中央健康保險局或國際部D311 申辦,並繳交工本費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