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學生應於113年2月27日(二)前至僑務委員會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/)線上填寫申請資料(操作手冊如附件3),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(請依說明勾選、妥善黏貼並簽名),並檢附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(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,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)向本組提出申請。
請參閱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 (如附件1)。